欢迎光临 电竞比赛押注平台app-电竞比赛押注直播竞猜平台官网! 网站地图
热门关键词: 车间布袋除尘器, 除尘布袋, 电竞比赛押注直播平台,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5923912487

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 15923912487

传真: 023-44440218

邮箱: 1138519481@qq.com

网址: www.xqcfzs.com

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电竞比赛竞猜平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济南市办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时间: 2023-10-01 19:59:28 |   作者: 电竞比赛竞猜平台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七批信访件共计26件(来电12件、来信14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济南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泺大街,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刺激异味严重,主要是周二周三周四比较严重。

  11月28日,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与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举报进行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是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及有关技术研究工作的事业单位。该单位在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实验废气经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

  2.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11月28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研究院北界和周围的敏感点中铁汇苑院内的臭气浓度以及山东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废气排放口VOCs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11月28日(周三)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做现场检查,未闻到异味。

  1.加大对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监督管理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理。

  2.要求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做好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设施正常运作,达标排放。

  11月8日向中央环保环保督察组反映的济南市章丘市明水镇牛牌村镇工程队将拆迁建筑垃圾埋入村南地下问题破坏土层,至今建筑垃圾未彻底清除并使用良土进行覆盖应付检查。

  11月29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章丘区环卫中心、明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件中反映的牛牌村村南是牛牌村原砖厂废弃窑坑,该村为进行恢复和绿化,经明水街道办事处批准,受纳老四中片区安置房和杨胡安置房项目的开槽渣土,并办理了渣土资源化再利用手续,该消纳点可受纳渣土8万方,目前已受纳5万方。现场核实时,受纳的建筑垃圾和开槽渣土用良土覆盖,并且用密度网进行了遮盖,无明显扬尘。受纳场覆土是为了后期绿化,并非应付检查。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卫中心及明水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建筑垃圾收纳场所的监管,杜绝建筑垃圾乱排乱倒行为发生。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石都庄村村书记王某平,挖沙导致村东林地被破坏。村北耕地被村书记王某平挖沙后成为池塘。村北侧,村书记王某平将原本修好的马路破坏掉将下面的沙子取走后用垃圾进行填埋再进行马路建设。王某平洗沙然后将污泥排到北大沙河,污染水资源。对于公示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弄虚作假,挖沙的池塘的面积超出原有位置,对于不存在挖沙破坏耕地的回复结果不真实,举报人对于挖沙的行为有照片为证,对于答复村书记未洗沙的行为表示质疑。

  11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万德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书记王某某,挖沙导致村东林地被破坏”问题:通过GPS定位与长清区林地保护规划图对比,石都庄村东地块为非林地,为季节性河道,有群众栽植零星木材树,已办理《林木采伐证》,采伐面积1.38公顷;林地下方为石都庄村老河道,多年淤积地势抬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为完全解决行洪隐患,万德街道石都庄村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两委会全体人员分别于2018年3月30日、9月21日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都同意清理河道并作为村两委会“三诺”重点工作进行张榜公示。

  2.反映的“村北耕地被村书记王某某挖沙后成为池塘,处理结果弄虚作假,挖沙的池塘面积超出原有位置,对于不存在挖沙破坏耕地的结果不真实”的问题:通过GPS定位与长清区万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对比,该处土地为坑塘水面,实际用途为鱼塘,现状为废弃鱼塘,非耕地。2018年9月29日,该村召开党员代表会议,都同意将原池塘清淤,淤泥用于新修建道路护坡整理,不存在挖沙破坏耕地的行为。根据万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影像图,清淤池塘面积未超出原有位置。

  3.反映的“村北侧,村书记王某某将原本修好的马路破坏掉将下面的沙子取走后用垃圾进行填埋再进行马路建设”的问题:该路原是农村泥土路,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全省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活动的通知》(鲁交建管〔2016〕83号),批准该道路为村级公路网格化建设工程。该路经万德街道办事处统一招投标后修建,根据街道要求,各村负责本村路段的路基修建,该村书记组织了本村路段的路基修建,填方用料就近取自鱼塘和老河滩,不存在将原马路沙子取走后用垃圾进行填埋再进行马路建设行为。

  4.反映的“王某某将洗沙后将污泥排到大沙河,污染水资源,对于答复村书记未洗沙的行为表示质疑”的问题:实为该村村民张某曾在此洗沙,万德街道办事处已于2018年10月14日取缔。张某原洗沙点有两座沉淀池,因沉淀池淤积水位过高,部分泥水溢流,在河道西岸坡形成长10米、宽6米、厚0.2米的淤泥堆积体,万德街道办理处已进行清淤,于11月8日恢复岸坡原状。

  长清区政府责成万德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加大监管及巡查力度,防止非法盗采破坏耕地及林地行为发生。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东村刘某贵占用基本农田和树林,在水源地旁边建设8层楼会所,破坏生态。

  11月28日,南山管委会组织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南山管委会基建办、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被举报人刘某某建有7层建筑物一处,位于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占地面积6080平方米。

  2.刘某某于2002年向柳埠镇建委提出申请,计划自筹资金建设集餐饮、住宿于一体的综合楼一座。已取得柳埠镇建委发放的《村镇选址意见书》,无其他手续。

  1.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柳埠街道办事处已经对举报反映的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登记,下一步将结合南部山区的“多规合一”规划要求逐项制定措施,并组织落实。

  2.南山管委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加大对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破坏生态行为。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景苑小区11、12号南侧,渣土未覆盖,扬尘污染,要求清运渣土、硬化路面。

  11月2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与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十东路景苑小区为山东武警总队宿舍,属军事管理区域。经向武警总队了解,转办件所述空地是景苑小区三期工程配套绿化用地,因军队改革,三期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2.关于渣土未覆盖,扬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处为土质地面,堆有十余块大石块,是为三期工程绿化配套预留的景观石,计划工程开工后使用。目前地面部分已长出杂草,未覆盖,现场未见渣土及扬尘。

  山东武警总队已经准备将三期工程列入明年计划,待上级批复后,方能进行实施工程建设。

  11月2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关于道路拓宽工程夜间噪声扰民问题:解放东路拓宽项目是市重点建设项目,道路主体施工产生噪音的项目较多,最重要的包含铺设沥青、压路机工作、路沿石打磨,以及道路施工的相关机械作业等,该工程道路主体约2018年12月底完工。目前,主路面已铺设完工,该工程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历下区执法局、区市政局、姚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解放东路拓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监管,要求实施工程单位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降噪:

  1.由济南市交通委、济南市城投集团在居住区附近的区段安装新型围挡降噪,现正在进行安装。

  2.根据总工期目标,充分研讨后续的实施工程的方案,优化施工时序,将易产生噪音、噪音大的施工工序在白天展开,夜间十点后组织噪音较小的工序进行施工。

  济南市高新区中铁逸都国际兰庭南区6号楼1单元西北侧有多个充电桩,离居民区太近,存在电磁辐射,噪声扰民严重。

  11月29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11月27日,该社区物业公司在征询大多数业主意见同意后,在距离中铁逸都国际兰庭南区6号楼1单元西北角7米左右安装了7个充电桩,其中4个充电桩上安装了计量装置。

  2.11月29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被举报充电桩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于当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其进行辐射、噪声检测,经检测,该处昼、夜间噪声结果均达标。该充电桩使用220V市电,电磁辐射检测结果远低于相应标准限值。

  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长清黄河大桥至峰山路路段、峰山路至龙泉街路段,大货车扬尘、噪声污染严重;水鸣庄村的西街与南关村交界处,堆放大量渣土,无覆盖。

  11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文昌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长清黄河大桥至峰山路路段、峰山路至龙泉街路段,大货车扬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长清黄河大桥于2018年6月份正式开通后,周边黄河浮桥大量拆除,峰山路、龙泉街、中川街至黄河大桥成为大货车必经之路,致使上述路段大货车流量较以前飞速增加,造成扬尘、噪声扰民。

  2.反映的“水鸣庄村的西街与南关村交界处,堆放大量渣土,无覆盖”问题。现场渣土堆为水鸣庄村民临时堆放,约5方,用于建房回填土,未覆盖。

  1.S105线日正式开通,长清区政府将充分的发挥S105线绕城作用,通过完善交通标志、媒体宣传引导、安排警力人工诱导等方式,引导大货车绕行S105线线交通信号、设施完善后,区政府将发布限行通告,禁止峰山路通行大货车。

  3.峰山路禁行前,由区城管局、文昌街道办事处加大道路保洁工作力度;区交通局、交警大队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速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增设禁鸣减速标志,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和噪声。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张辛村北侧有一养猪场(老板:杨某来),异味污染。村东侧有一个制作家具的小作坊,西侧有两处(杨某友、杨某亮)喷漆过程,异味污染。

  11月28日,济阳区政府组织仁风镇政府、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北侧养猪场”名为济阳县仁风镇某来养猪场,该养猪场共建有3排猪舍,现生猪存栏量为94头。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距南侧最近住户约120米,建有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储粪场、污水池,且使用正常。粪场内粪便进行了覆盖。猪舍及储粪场处存在异味。

  2.反映的“村东侧家具作坊”经调查实为两家,分别是杨某亮家具厂、杨某茂家具厂,均已于2017年8月关停,现场存有少量剩余原料,均无生产、喷漆设施,未发现生产、喷漆迹象;反映的“西侧两处家具作坊”实为一家,名为杨某友家具厂,已于2017年8月关停,现场存有少量剩余原料,生产设施已拆除但未清运,无喷漆设施,现场未发现生产、喷漆迹象。

  一、济阳区政府责成仁风镇政府、区畜牧兽医局督促养殖业户立行立改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对养殖区内粪污做到一日两次干式清理,及时清运粪便和污水,减少异味产生。

  2.购买畜禽专用除臭剂,自11月29日起每天两次对养殖场内外喷洒,最大限度地消除异味。

  11月28日,天桥区政府组织药山街道办事处、泺口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和区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二环北路对大型车辆全天不限行,且周边物流园密集,过往大型车辆频繁,路面存在破损,造成道路扬尘。

  天桥区政府责成药山街道办事处、泺口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和区交警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3.加强对大型车辆的管理,加大巡查频率。开展大货车、渣土车扬尘等违法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济南市文昌办事处东北关,村委会门口有人卖煤,粉尘污染,夜间卸煤,噪音污染。

  11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文昌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煤炭销售点为长清区荣宏燃料经营处,经营场所在院内,购进散煤袋装后外售。2011年5月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113MA3LGB922H。2018年8月15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经检测(报检编号09),样品质量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商品煤质量指标要求的通告》(济政发〔2018〕9号)、《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规定要求。

  2.现场检查时煤堆为块煤,多数为袋装,少量散落未覆盖,有扬尘隐患;夜间卸煤时有噪声。

  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责令该煤炭销售点对煤堆用苫布全覆盖,经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和清扫,禁止夜间卸煤,防止噪声扰民。11月28日,煤堆已全部覆盖完毕。

  章丘市辛寨田家村,穆某某在村里开了两个厂,无手续,一个是机械加工,一个是生产环保设备,噪音污染。

  11月29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刁镇镇政府、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机械加工厂是章丘市华海交通配件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厂是济南华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为田家村村民穆某某经营。

  章丘市华海交通配件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主要是做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配件及内饰的生产,主要设备有冲床、剪板机、油压机、电焊机等,已于2017年8月底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备,不再从事机械加工生产。现场核查时,原有生产车间已经作为仓库使用。

  济南华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获得环评审批(章环报告表〔2018〕830号),2018年10月26日通过自主竣工验收,现正申请环保部门对固态废料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主要是做光氧化设备、活性炭箱、打磨台、焊烟净化器等环保设备的生产,主要设备有剪板机、折弯机、电焊机、喷塑机和固化房等设备,分别配套建设了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布袋除尘器和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所有的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2018年9月25日至26日经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废气污染物和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处于停产状态。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刁镇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济南华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

  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舜兴东方小区地下车库西门头房开的5家餐饮店油烟污染、扰民,举报后整改不到位,只是加装了5个大烟囱,油烟集中排放。“酒肴儿“饭店门前改造的排水管道现在还有油烟外排,只是用板子盖上了。

  11月2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内容系针对第八批编号X026、第十六批编号X008、第二十二批编号X011信访件的办理结果。

  1.5家餐饮店位于舜兴东方小区4号楼西侧一层商业房(局部二层),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其中,甏肉米饭餐饮店食材目前由总公司配送,加热后外卖,不产生油烟,为预防将来从事炒菜等项目产生油烟污染问题,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金德利民快餐、酒肴儿、洪山居和兰州拉面4家餐饮店,经营项目产生油烟,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能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

  2.关于5家餐饮店油烟污染、扰民,举报后整改不到位,只是加了5个大烟囱,油烟集中排放的问题。在第八批信访件办理中,区环保局11月10日针对4家经营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按照《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重新设置排气筒,4家店的排气筒于11月20日整改完毕;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酒肴儿、洪山居、兰州拉面3家餐饮店餐厨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分别处以400元罚款;区城管局责令上述3家餐饮店与餐厨垃圾专业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其已于11月12日签定收运协议,并配置了专用垃圾桶。在第十六批信访件办理中,经第三方机构对4家经营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3家检测结果达标,1家(酒肴儿)检测结果超标;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酒肴儿餐饮店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立案调查,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2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酒肴儿餐饮店11月21日清洗了油烟净化设施,11月23日经第三方机构再次开展油烟排放检测,其检测结果达标。

  3.关于酒肴儿餐饮店门前改造的排水管道现在还有油烟外排,只是用板子盖上了的问题。该店门前的管道,系其原有排烟管道,非排水管道;在第八批信访件办理中,该店经区环保局责令整改,已将排烟管道用水泥封堵。11月28日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原排烟管道处还有油烟外排和用板子盖上的情况。

  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此处餐饮店的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经营者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清洗维护,建立清洗台账,防止油烟扰民问题再度发生,尽量减轻经营行为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近几年未办理环评手续建成多家加油站,中石化西城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加油站油气回收不达标废气排放污染环境。

  此件反映的济南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一、三、五、七加油站位于槐荫区,第二、四、六加油站位于长清区。

  1.11月28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兴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济南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加油站均办理了相关环评手续,其中第一、第七加油站已经通过验收,第三、第五加油站正在建设中尚未营业。

  (2)关于“油气回收不达标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济南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一、三、五、七加油站均根据相关要求安装了三级油气回收装置。11月29日,槐荫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正在营业的第一、第七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

  2.11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济南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四加油站、第六加油站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第二加油站不再建设。

  (2)关于“油气回收不达标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第四、六加油站均根据相关要求安装了三级油气回收装置。济南西城石化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于7月31日、11月9日分别对第四、第六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东渴马村村民党某争在村西的基本农田里建铝合金加工厂,产生的粉尘、噪声严重扰民。

  11月28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国土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铝合金加工厂问题。该“工厂”实为铝合金制品仓库,占地476平方米,用于铝合金制品存放,仓库距离最近居民区200米以上。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设备,未发现能够产生粉尘的污染源,装卸铝合金成品过程有噪声。

  2.关于基本农田问题。该仓库使用的土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山盛花卉西100米,(西南)200米路东第二个大门院内,小塑料加工厂,无证经营,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异味熏人,私排污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11月28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小塑料加工厂无证经营,噪声、异味扰民,私排污水的问题。来件反映的“小塑料加工厂”实为济南金昌玲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是做非生产性废弃陈旧物资回收;批发、零售钢材、五金产品、机械零部件。2014年1月通过了环评审批,环评文件显示生产的全部过程不产生废水,金属气割过程产生无组织烟尘。该公司自2016年8月建成后进行了短期试运营,因生产负荷不满足检验测试要求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加之资金不到位原因,至2017年2月后一直未运营。现场检查时,场地内仅有一台打包机,未发现生产迹象及产生噪声、异味和污水的污染源。

  2.关于“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2018年以来,陡沟街道办事处共接到12345热线件,主要投诉问题是该企业无相关手续或无环评手续,均按规定办理完结。

  济南市航运路历城区和天桥区交界处占压绿地和排洪设施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被用来经营烧烤店,噪音、油烟扰民。历城区北全福小区有300多个空心炉在使用,污染环境。

  11月28日,历城区政府、天桥区政府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市航运路历城区和天桥区交界处占压绿地和排洪设施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被用来经营的烧烤店,噪音、油烟扰民”的问题。该建筑为苏鲁超市(现为全福便民菜市场),未办理相关手续。烧烤店位于苏鲁超市内,该店已于2个月前停业,现已搬离,已不存在噪音、油烟扰民问题。经现场核实,航运路历城区和天桥区交界处未发现占压绿地和排洪设施的建筑。

  2.全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对北全福小区排查发现有部分居民用空心壶(约40余个)露天烧水,燃料均为碎木块,烧水产生烟尘。

  1.鉴于苏鲁超市(现为全福便民菜市场)为便民服务类公益性建筑,对该处建筑予以保留接着使用。同时也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不得再从事烧烤等餐饮经营,只限用于便民服务类用途。

  2.全福街道办事处印发、张贴《关于禁止露天燃煤、燃材的通告》,对广大小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动员居民自行整改。目前已无露天烧水情况。

  3.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定人定岗。对发现的露天烧水居民进行制止和劝导,对拒不整改的居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污染空气的情况发生。

  济南市历下区海尔绿城北门西侧的汽车维修保养中心(原酷车饰界)占用公共绿地,将洗车污水直接排入西侧河中污染水源。

  11月2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排管中心、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所述海尔绿城北门西侧的汽车维修保养中心(原酷车饰界),应为济南历下酷车饰界汽车服务中心,已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海尔绿城D地块,因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12月4日业户自行搬离。

  2.关于占用公共绿地问题:经现场调查,洗车在简易工棚内进行,简易工棚距离绿地1米,该店不存在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

  3.关于洗车污水直接排入西侧河中污染水源问题:该汽车维修保养中心装有中水洗车处理设备,洗车形成的污水经店内中水设备处理后,再次循环利用于洗车。经中水设备处理后排出的污水直接排入海尔绿城小区污水管线,进入海尔绿城中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现场不存在洗车污水直接排入西侧河道的情况。

  济南市历城区郭店的鲁新建材经常夜间偷排污染物,气味刺鼻。齐鲁制药厂距离实验中学东校5分钟,鲁新建材距离实验中学东校2分钟,异味影响学生。

  2018年11月28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郭店街道办事处、董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鲁新建材经常夜间偷排污染物,气味刺鼻;鲁新建材距离实验中学东校2分钟,异味影响学生”的问题。

  (2)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邻近实验中学操场。该公司产品为矿渣微粉,现有3条生产线,均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目前只有1条生产线)生产的基本工艺设计为全负压生产操作,所有产尘工序均安装覆膜滤料布袋收尘设备;粉磨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全部收集,委托城肥部门定期清运。

  (4)2018年10月20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厂界噪声、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5)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要求,该公司自2018年11月22日23时30分全部停产,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再恢复生产。

  (6)2018年以来共接到夜间举报15次,历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均到现场调查处理,未发现夜间偷排现象。

  (1)齐鲁制药董家生产基地位于董家街道办事处,与实验中学相隔约4公里。生产基地内共有3家涉气企业,分别为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75吨燃煤锅炉废气、生产车间废气、污水处理厂废气。

  (2)燃煤锅炉配备建设了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水处理厂安装了恶臭治理、RTO等VOCs废气处理设施;各生产车间配套建设了多级冷凝、洗气塔、活性炭吸附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储罐装卸料全部为料斗密闭投料。部分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2018年7月3日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厂厂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11月2日和11月15日,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分别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各自厂区有组织废气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2018年9月10日,历城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董家基地整个厂区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4)齐鲁制药董家基地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每月对基地厂区废气排放口开展监测;同时厂区北侧安装了无组织气体在线监测设施,并在生产基地大门口安装了电子屏幕,实时发布各项无组织气体的监测数据,便于群众知情与监督。

  1.加强对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检查,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对齐鲁制药董家生产基地,继续采取比较有效监管措施,要求企业加密对废气的监测频次,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石马村东南侧,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噪声扰民,违规占用山体。

  11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5月租赁平安街道石马村东南侧的长清区赛俩目家庭农场厂房从事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制造,无环保手续,2017年6月被长清区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1万元(济长环罚字〔2017〕095号)。2017年8月,平安供电所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一直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搬迁,原有设备已拆除大半,拆除设备过程中有噪声扰民现象。

  2.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租赁的平安街道石马村东南侧的长清区赛俩目家庭农场地块,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2007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属于占用山体行为。

  长清区环保局责成该公司在设备拆除及搬迁过程中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新址确定并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11月2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于一宗土地,不在历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属于非林地。该宗土地于2001年11月8日被征收为国有土地,面积472843平方米。2002年经历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给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并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

  2.关于“九英里小区侵占潘庄林地”的问题。2009年济南青竹园置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景和置业有限公司)依法获得上述土地中的57344.7平方米的使用权,于2010年10月动工建设九英里小区。建成后经实地勘测,超出批准面积多使用潘庄村土地12623.4平方米。2016年,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山东景和置业有限公司超占土地行为进行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将非法占用12623.4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潘庄村民委员会,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其非法占地行为处以罚款250180元。该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缴纳了罚款,但未履行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义务,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7年5月31日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由港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拆除。目前未拆除。

  3.关于“凤凰山北部违建”的问题。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在征地红线范围内建设凤鸣山庄。山庄内原有业主自行建设的楼房、车库、板房等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共12000余平方米,已于2017年拆除完毕。

  历城区政府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区林业和城乡绿化局、港沟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2018年12月5日前由测绘部门对九英里小区做最后违章范围确认,出具测绘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拆除计划,3个月内拆除完毕。

  2.加强对九英里小区、凤凰山北部区域巡查,如发生违法违建行为,依法依规做处理,切实做好山体保护工作。

  济南市历城区孙村镇鸡山村东侧加工作坊夜间生产,油漆味扰民;村小学西侧生产路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内多家快餐店、烧烤店产生的餐饮垃圾倾倒至鸡山西南山上的石坑内就地掩埋,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11月28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东区街道办事处、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孙村镇鸡山村东侧加工作坊夜间生产,油漆味扰民的问题。该位置辖区应为济南高新区东区街道办事处鸡山村。东区街道办事处、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鸡山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非法喷漆作业加工小作坊。

  2.关于村小学西侧生产路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内多家快餐店、烧烤店将餐饮垃圾倾倒至鸡山西南山上的石坑内就地掩埋,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问题。小学西侧集贸大棚是为满足校园师生生活需求和驻地群众经营就业需求而建设的。经核实,大棚南设立了垃圾收集桶,大棚内的餐饮店、烧烤店等餐厨垃圾全部由高新区城管局通过市场招标确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公司做清运。鸡山村西南山上的石坑内未发现餐饮垃圾倾倒现象,未发现垃圾就地掩埋,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行为。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东区街道办事处、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大辖区巡查排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喷漆作业小作坊,立即进行取缔清理。

  2.加强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餐饮等垃圾集中清运到位。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下面的顾家饭店,油烟、噪声、污水扰民。举报后对处理答复不满意:设在北边车库通道室内的排风口排放污浊烟气,噪音大。排污管道有一条通往东边南侧的雨水泵井,造成污染。饭店三层油水分离器效果不好,污水泵井经常被堵塞,污水污染业主储藏室。要求对饭店南边、小区车库北边下坡通道处的二个排油烟口进行噪声监测,并将结果公示。公示饭店所在的西区负一层的规划图纸,能否用于商业饭店。

  11月28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并联合济南市规划局直属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系针对第十五批信访件(编号X020)的办理结果。顾家饭店位于花园路101号海蔚广场(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均为商业)地下一层西区,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关于设在北边车库通道室内的排风口排放污浊烟气等油烟扰民问题。在第15批信访件的办理中,调查发现该饭店的独立烟道排放口设在货运车道(饭店在车道底部)南墙朝向道路。该饭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11月20日,经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饭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关于排污管道有一条通往东边南侧的雨水泵井,造成污染,饭店三层油水分离器效果不好,污水泵井经常被堵塞,污水污染业主储藏室的问题。该饭店有三级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地下二层污水泵井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排入雨水泵井,不存在污水泵井堵塞情况。此前该饭店设置的洗手盆下水管被人为破坏,导致生活水排至业主储藏室区域,发现当日及时维修,未污染业主储藏室。

  3.关于饭店南边、小区车库北边下坡通道处的二个排油烟口进行噪声监测,并将结果公示的问题。11月29日,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饭店靠近排风口(两处)南界外1米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4.关于公示西区负一层的规划图纸,能否用于商业饭店问题。经有关部门现场勘察确认,海蔚广场地下一层顾家饭店所在位置规划为自行车库。2017年6月16日,济南市某公司将负一层西区自行车库租赁给顾某某使用,2017年8月11日顾某某注册历城区旭顾饭店,擅自改建自行车库作为饭店使用,不符合规划要求。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药监局、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11月29日,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该饭店于12月7日前拆除改建为饭店的建筑物部分和设施,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据《关于全面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济历城办字﹝2017﹞4号)规定,由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列入拆违拆临台账组织拆除。

  2.顾家饭店排油烟口噪声监测报告和西区负一层规划图纸已于12月3日在历城区政府网络站点进行公示。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旁和以西片区多家养殖场,粪便随意堆放,臭味熏人,噪声扰民,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一直未清运。

  11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文昌街道办事处、区畜牧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多家养殖场粪便乱堆,臭味、噪声扰民问题。经排查,信访件反映区域未发现多家养殖场,仅有一家奶牛场,已于2018年9月18日搬迁,现场设施清理不彻底。未发现粪便乱堆现象及臭味和噪声污染源。

  2.关于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一直未清运的问题。经巡查举报地点及周边,未发现建筑垃圾。

  1.长清区政府责成区畜牧局加强巡查与监管,防止已取缔养殖场出现反弹;责成文昌街道办事处加强环境整改治理工作,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街道办事处东渴马村村民马某福非法开采村北刁家峪山体,破坏生态环境。

  11月28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国土市中分局和党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来件反映的东渴马村村民马某某非法开采村北刁家峪山体行为,实为“中外合资建设济南卧虎山风电场项目”中的铁塔基座建设工程,项目环保等手续齐全,涉及东渴马村铁塔基座混凝土工程由马某某组织施工,建设过程中需对山体进行平整打基桩,不属于非法开采山体。由马某某承接的铁塔基座工程已于2018年6月底施工完毕。

  市中区政府责成国土市中分局联合党家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山体的巡查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一经发现非法开采山体、破坏生态的行为,依照其违法性质做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理。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片区乱倒建筑渣土,损坏信访人位于龙鼎大道西侧B2地块的房子,污染环境。

  11月2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国土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反映的问题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3512号转办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关于乱倒建筑渣土,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自2018年起,原龙鼎大道西侧B2地块土地经过开发,现已变为济南市轨道交通R3线停车场项目,该项目由济南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现场留存用土已采取防治扬尘的措施,进行了防尘网蓬盖,后期将用于回填、绿化使用。不存在乱倒建筑渣土,对环境造成污染现象。

  2.关于损坏信访人位于龙鼎大道西侧B2地块房子问题。原龙鼎大道西侧B2地块土地,2012年8月通过招投标已被济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并于2013年4月取得地块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历下国用〔2013〕第0100030号),并对该地块地上物进行补偿。该地块属于净地,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损坏居民住房现象。

  备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七批信访件共计26件(来电12件、来信14件)。截至12月7日,已办结26件,现予以公开。